问题 | 如何避免打官司时走四大误区以少走弯路? |
释义 | 误解一:“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关键是要有关系”这种误解非常具有典型性,很多当事人经常询问律师在法院有无关系,以期望通过关系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可否认,在眼下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灰色现象,但这决不是主流,绝大多数法官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案件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案件都需要进行所谓的公关才能获胜的,原因有两方面,首先是法院在内部监督方面近年来确实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五个禁止等,法官面对案件基本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而铤而走险,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你掌握的证据非常充分,基本上不用担心。其次,在程序上有保障,如果说一审法院审理不公正,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如果审理还不公平,还有审判监督程序。所以当事人需要理性面对所谓公关关系这个心结,不要一味的迷信所谓关系,到头来很有可能是花了冤枉钱却没办成事。误解二、坚持不调解,就是要按法律规定判这种误解突出表现在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调解纠纷中,部分受害人在因事故发生申请索赔时往往坚持要按法律规定项目和标准赔偿,例如工伤赔偿中一方为一个作坊式的工厂,受害人提出高达几十万元的赔偿往往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工厂根本没有这个支付能力,如果受害人受到律师蛊惑,一味坚持要按法律规定赔偿继而又上诉,结果往往是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对方无钱执行不能。建议这类案件当事人一定要务实,牢记灵活调解的原则,不要钻牛角尖,毕竟拿到手的钱才是最真实的,而迷信或执迷按法律规定的天价赔偿是水中月画中饼。误解三:“窦娥喊冤”式起诉状,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当事人有一种误解就是把自己要起诉的事情尽量写的非常详细,动辄几百字,多则上千字,一篇起诉状从怎么认识对方到自己如何诚实守信再到对方如何无情无义,写的是洋洋洒洒,仿佛窦娥喊冤一般冗长不已。这种诉状往往存在一个很大风险,即当事人在起草诉状中的自述部分一旦不留意即陈述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从而在开庭中构成了自认,从而帮助对方当事人达到了目的。专业律师起草一份诉状讲究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即可,非常注意诉状中暴露过多信息被对方利用。误解四:迷信关系户,执迷拍胸脯包胜诉律师当事人对关系的迷信在前文中已予陈述,部分当事人迷信关系户到了听风就是雨,拿个鸡毛当令牌的地步,记得某一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某日神秘告诉笔者自己结识了某部队参谋长弟弟,可通过此层关系疏通法院,只要5万元好处费就可以放人。我当时就对此表示了怀疑并一再建议当事人慎重。可惜当事人救子心切之下最终还是被骗去了5万元。又如某一民事案件,当事人在找到某律师后反复问询能否包胜诉,并说如果包胜诉就签约,某律师在利益驱动之下拍胸脯说这个案子不赢天理难容,包胜诉!放心吧!豪言一出,当事人大喜,随即交钱。结果是败诉告终。所以当事人一定要冷静的判断律师是否诚信可靠,诉讼时一个动态过程,充满很多变化,不可能有包胜诉的律师。 法院强拆四大条件 法院强制拆迁时需要的条件有: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打官司如何举证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加以证明:(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上的事实,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3)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4)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采矿证很难办吗 采矿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有:一、采矿权申请报告;二、采矿权申请登记书;三、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拐点坐标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加盖申请人印章,比例尺为1:500~1:5000);四、工商营业执照及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资企业应提交外商投资批准书和外资企业合同、章程;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及工商部门的审查意见);六、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八、从事地下开采的应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九、开采地热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十、开采矿泉水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矿泉水注册登记证;十一、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十二、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的有关文件;十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美国留学签证申请有何误区 误区一:美国名校众多,而且许多学校都提供奖学金,因此有的学生认为名校的录取和高额奖学金是顺利获得美国签证的保障。点评:学校的排名可能会让签证官有个直观的印象,但是绝对不是决定是否发放签证的关键因素。至于奖学金,更不是签证的必要条件。即使没有奖学金支持, 只要能提供充足的留学资金和合理收入来源,获得美国签证一般是没问题的。曾有一位获得哈佛大学全奖的学生被拒签。究其原因,是学生过分迷信名校和奖学金, 而在签证准备方面的工作太草率了。误区二:每年越是接近开学日期,美国使馆的签证预约就会相对困难,这给学生造成了有配额限制的错觉。甚至有学生为了保证一次通过,会跟学校商量延期,推迟半年申请签证。点评:领事馆官员颁发签证主要基于申请人是否符合签证标准,而不设任何数量限制。后期签证比较难的主要原因是有一些一签被拒的申请者都集中在那个时候 二签,或者有些为了赶上开学时间申请了美国签证加急预约。所以留学专家提醒学生,如果比较早地确定了学校,一定要提早准备,一来时间充裕,不扎堆,签证后 有足够时间准备善后工作;二来万一被拒签,能为再次签证留有余地。误区三:据悉,有不少学生是在第一次准备不够充分,被使馆拒签后来寻求帮助的,他们大多数已经处在心灰意冷的状态。曾经有个学生被拒签7次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第8次顺利获签。点评:拒签并不可怕,只要静下心来分析拒签的理由,对症下药,补充相关材料或应答内容,就能获得美国签证。美国签证的回避原则会确保第二次签证会被另外一个官员审理申请,而他更关心的是你这次申请的变化。误区四:有的家长套用其他国家的签证要求,认为美国留学对资金的存期是非常重视的。点评:美国签证对于学生保证金的存期没有明确的要求。资金存期长固然方便签证官相信资金的来源合法,但是只要解释得通,说服力一样很强。尤其是目前大 量金融理财产品势头强劲,很少有家长会把大额资金长期存在银行,有的家长在孩子签证前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才备好存款,签证官同样给了孩子美国的签证。但留 学专家提醒家长,即使美国签证对资金要求较宽松,有条件的话也最好能在专业机构的长期指导下准备资金。误区五:由于美国采取面签的形式,自然会给人一种主观因素比较大的感觉,从而导致申请人把成败归结于运气。点评:客观地讲,这方面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其他国家审核材料的过程中,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客观。所有的签证官都十分专业、敏感并对签证政策有深入透 彻的了解。反而这种灵活的面签形式可以给学生一个申辩的机会,通过提供专业的材料和对答准备,在现场可以做到扬长避短。 司法冻结银行卡很严重吗 冻结、查封的对象主要有哪些?根据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及重要证据。主要包括:涉案当事人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资金和存款;证券账户中的有价证券;动产(如办公设备)、不动产(如房屋)、特定动产(如汽车)及其他财产权(如股权);对案件调查有重大影响、对案件定性有关键作用、不可替代或者具有惟一性的重要证据。 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冻结、查封的当事人也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实施办法》设置了多渠道的救济措施,比如实施时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执行人员应该听取并记录;账户被冻结后,证券持有人提出出售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的请求,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该部分或者全部被冻结证券解冻;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的,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解除冻结、查封措施;涉案当事人对冻结、查封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等。 该内容由 杨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