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自己开公司: 1、对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进行确定; 2、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确定经营场所、制定公司章程,到银行开户; 5、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一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