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40天后可以审查起诉吗 |
释义 | 检察院审查起诉四十天是正常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移送的案卷之后,审查起诉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但若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最长可达四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嫌疑人被逮捕多久公诉 若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接收到案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但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适用速裁程序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则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流程怎么走 一般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小部分案件负责立案侦查。 具体流程: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审查起诉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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