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本到户籍部门进行补办。如果丢失期间需要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份户籍证明,去当地行政办证中心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拿到。补办的同时相关的户籍部门会有丢失身份证记录的。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一、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在挂失身份证后,居民可以申领丢失、补办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丢失可以注销吗? 身份证丢失只能登报挂失,不可以注销。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