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实际损失额来确定,如医疗费用的支出、发票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离婚过错赔偿的法律规定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二、可通过哪些因素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可通过以下因素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1、法律另有规定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除外;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 3、侵权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