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过错一方赔偿无过错方方法如下: 1、物质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