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房子应属于夫妻共有,写谁的名字都行。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对夫妻双方权利的明确,利于以后此财产的处理。发生法律纠纷时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被一方私下处置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合约,当然善意第三人除外。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