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是因为血缘关系靠近的男女结婚,会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给新生儿的健康以至民族的兴旺带来不利的影响。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是全血缘旁系血亲、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是半血缘旁系血亲,法律规定禁止他(她)们相互结婚。异父异母兄妹的情况不同,兄妹问没有同一个血缘关系,他和她兄妹相称,是由于各自的父母亲而形成的。从血缘关系上讲,同无血缘关系的普通公民一样。因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结婚,法律上来作禁止性的规定。养兄妹、养姊弟可不可以结婚,要看相互间有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据此,这一对养兄妹如果要求结婚,在法律上是不准许的。换言之,如果在养兄妹养姊弟间不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也不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他(她)们结婚不会对下一代有不良影响,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