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的组成要求包括什么 |
释义 | 有限合伙的组成要求包括: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且自然人合伙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必须订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有限合伙的其他组成要求。 一、公司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规定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怎么划分 合伙企业是两个人以上在契约的基础上成立共同经营关系所形成的某种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的主体。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其组织形式,因为合伙企业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有限合伙企业是居民企业吗 居民企业参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一般仅限于与其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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