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与分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合并的主要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分立的形式以原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 一、公司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如上文所述,是对法人组织自身的变更,其主要类型如下: 1.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另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被吸收的法人即告消灭,另一法人则存续。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立一个新的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新的法人产生。 2.法人的分立。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或者由一个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财、物等,另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应及时公告。法人发生分立,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3.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 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税务变更等。 二、公司合并须经哪些法定程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订立合并合同; (2)作出合并决议; (3)编制表册; (4)通知债权人; (5)合并登记。 三、被合并公司会是否解散 被合并公司会解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当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出现其他事由时,法人解散。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被合并公司会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