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资质可以承担各种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以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供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种给排水和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供热面积小于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和各种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截面小于25平方米的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种城市广场和地面停车场的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以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高速公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供水厂;6万吨日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供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米以下的污水和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的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的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地下交通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