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经外经贸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第三步: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5条规定:企业变更名称,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