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报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劳动者报酬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使用的一个指标,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具体包括货币工资,包括生产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纳税前的支付计算;实物工资,即生产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以及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等;社会保险,指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单位的这些缴款不论以后什么时候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均计人本期的劳动者报酬。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