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不到结婚年纪生育孩子的,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按生育上年度户籍地(居住地)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处罚,夫妻各自两倍,如果有实际收入且高于这个的,按实际收入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