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一天工资损失是否合理? |
释义 |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侵犯了劳动者的报酬权。对于劳动者的旷工行为,可采取行政处分、赔偿损失、扣减绩效考核分数或扣减奖金等方式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享有报酬请求权,旷工一日扣三天工资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这侵犯了劳动者的报酬权。不合法,侵犯了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但公司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但公司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 二、对于劳动者的旷工行为如何处理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是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有旷工行为的职工,用人单位根据旷工的天数可以规定不同处分层级,比如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赔偿损失。如果因为劳动者旷工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损失赔偿。比如值班人员不到岗导致单位被盗; 三是扣减绩效考核分数。比如单位可以将绩效考核分数与绩效工资挂钩,并规定旷工一天,扣减绩效考核分数5分。劳动者旷工导致绩效考核分数降低,绩效工资自然降低。 四是扣减奖金。在法律上,奖金支付属于企业自主权范畴,用人单位在制定奖金发放政策时,完全可以规定:旷工一天,免除当月全部奖金。 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但公司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力,相对应的也是需要获得相关的报酬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必然是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是属于旷工一日扣三天工资的话是很理解不合理的,应该是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结语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明显违反劳动者的报酬权,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公司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涉嫌克扣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的旷工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分、赔偿损失、扣减绩效考核分数或扣减奖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但扣除超过旷工天数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当享有合法的报酬请求权,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应得到制止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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