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暑期工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暑假工劳动纠纷处理方法: 一、可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二、可以与对方协商、依法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报案。 在1995年劳动部就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12条明确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暑假工想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几乎是不可能。暑假工不属于劳动者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来寻求自己的权利,但是暑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得不到法律的救助。也由于暑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受《民法总则》和《合同法》来规范的,所以对于暑假工来说,如果能和雇主之间形成书面合同,那么在后期寻求法律救助的时候将会更有保障! 所以提醒各位要找暑假工的学生们,找暑假工应该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了解用工信息,选择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勤工助学协议,双方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以免日后发生争议。且,由于劳动双方构不成“劳动关系”,企业不能为暑假工买相应社保,但是,学生可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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