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任何情况下全部费用都由原告方垫支,然后法院在判决时确定由谁负担。基本情况下,一般法院会确定由被告负担。然后在执行时一并执行后才收回。如果当事人经济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缓缴,但必须要有原告所在社区、村镇等等当地组织的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