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出租的法律规定解析 |
释义 | 城里人租用农民房屋宅基地体验农家生活是否合法?根据我国法律,农民可以出租住宅,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出租住宅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出租。但农民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出租人无住房需求,可以解除租赁关系。然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转让或出租非农业建设。但符合规划且合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除外。 法律分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城里人的梦想在农村拥有一套住房,过着“悠然见南山”的诗画生活。可是城里人买不了农村房屋宅基地,因此越来越多的城里人想采取租用农民房屋宅基地的方式体验农家闲适的生活。但是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出租呢?我国法律和政策并无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用于出租。鉴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许农民出租住宅的。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之用。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民将住宅出租给他人,出租期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是一并出租的。宅基地不允许单独转让,那么当然也不能单独出租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宅基地出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从而并不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能出租,只是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因无住房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是会准许解除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结语 在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城里人渴望在农村拥有一套住房,过上宁静的生活。然而,由于无法购买农村房屋宅基地,许多人开始考虑租用农民房屋宅基地来体验农家生活。然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出租,我国法律和政策并无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可以出租住宅,而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是随房屋一并出租的。因此,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农民是可以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租后,农民将无法再申请宅基地。然而,如果出租方因无住房需求而解除租赁关系,则可以被允许解除。总之,农村宅基地的出租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只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农民是可以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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