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
释义 |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一、公积金贷款需要怎样的条件才可以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下列条件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购买首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40%);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申请人必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一年或间断三个月的不予办理);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没有不良贷款记录。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还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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