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随迁子女入学初审未通过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了解未通过原因:向学校了解初审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如家庭地址不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等; 2、补充材料: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明、学籍证明等; 3、学区调整:如果家庭地址不符合要求,可以尝试申请学区调整,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调整、租房合同等; 4、申诉:如果认为初审结果存在问题,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残疾证明等。 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迁移证明:随迁子女户口迁移证明,包括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等; 2、学籍档案:随迁子女的学籍档案,包括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证明、成绩单等; 3、身份证明: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照片:随迁子女的近照。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学校对于随迁子女入学的要求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