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如下: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登记建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关系经公证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