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增值税及附加: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 2、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三、土地增值税: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