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饭店客人打架,老板是否有责任?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在店内发生打架事件时,店老板通常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如果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店老板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在公共场所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如果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如果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分析 在店内发生打架事件,通常情况下店老板并不承担直接责任。但若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店老板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民法典组织活动者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自己逛超市不小心摔倒,谁来赔偿? 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应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中消费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在超市受伤,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超市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结语 总结:在民法典中,组织活动者要承担侵权责任,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在公共场所中,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自身原因受伤时,需判断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确定超市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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