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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委会能开哪些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社区居委会能开的证明是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2、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3、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4、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5、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6、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7、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8、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10、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11、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12、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13、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1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15、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单位可以作为证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管理事物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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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