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有效期为半年至一年,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以重庆市为例,《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1年,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关于宝宝准生证的办理时间,并没有规定一个确切的时间,一般建议在孕妇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较合适。夫妻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发证机关会场发给《生育服务证》。 法律客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