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到哪个部门? |
释义 | 吸毒动态管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但可以申请取消。 吸毒史动态管控就是对有吸毒历史的人进行的一种后期的监控,时间一般是3年。 曾经的吸毒记录虽然无法从动态管控系统中删除,但吸毒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完成社区戒毒、社会康复、社会帮教等,完成后系统可以将其转为关注对象,这样就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了。 社会戒毒期间从最后一次戒毒措施结束后起算。社会戒毒期间公安机关没有发现其复吸,满三年之后,可以请派出所开具三年以上的戒毒证明,之后再去禁毒部门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黄色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自动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法律依据:《戒毒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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