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的一般理论以及实践现状,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可以有两种: 1、原物返还。如果得利方在受损方获得的不当利益是有形物,且在返还时原物存在,则在返还时原则上应原物返还。比如说不当获得邻居家的洗衣机,返还时将该洗衣机返还时即可。 2、金钱偿还。这种情况是在原物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存在原物时采用的返还方式。在原物已受损不存在时,返还的金额应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如果不当得利是是劳务等无形物时,应偿还劳务等的通常报酬。当然,如果不当得利的是种类物,如多取了银行的金钱,则只要返还等额的种类物即可。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