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个是不是贴的强制保险 |
释义 | 有电子保单后,就不需要贴交强险标志了。以云南为例,在实施电子保单后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予以处罚 一、天津验车都需要带什么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交强险保单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强险保单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行驶证原件;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二、未购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一)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按规定缴纳交强险的,该机动车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只有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按规定补办交强险后,车辆才予以退还。并且不投保交强险会导致车辆不予年检,不得上路行驶,一旦发现,要进行扣分、没收驾照、罚款等处罚。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二)有关法律规定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因为当事人自己购买交强险的时候舍不得,通过各种投机取巧的方式没有买交强险,那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根本交强险公司不会赔偿一块钱的,等到交警部门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后该承担的赔付义务全部都由自己一个人承受,而且没有买交强险的这种做法也已经违法了。 三、行驶证的换证流程 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 (一)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二)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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