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欠条是否必要?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是否一定要手写欠条以及欠条的有效要件。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的,但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在填写欠条时,需要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利息、本息偿还时间及付款方式等事项,并由借款人本人亲自签章或手写。同时,欠条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且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高利贷,并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一、是否一定要手写欠条? 不一定要手写,打印的也可以,但需要本人签字。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实际上,欠条可以打印或者手写,只要借款人签字确认,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在填写时,请关注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另外金额必须明确用大写,防止被修改;同时注明借款利息,利息不得高于4倍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 二、欠条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 以上就是借条的书写情况,与是否手印或者手写并没有区别,生效的前提是双方根据本人的意愿达成了一致协议,如果是属于他人胁迫之下签订的,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并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结语 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的欠条,只要满足借款关系真实、利息明确、金额明确等要件,欠条就是有效的。同时,欠条的书写也应当符合规范,关注借款用途、利息约定等事项。在欠条上签字、手印或亲笔书写,可以增加欠条的真实性和生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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