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女,生过两个孩子,和未婚男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
释义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相关机构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情形包括:第一个子女残疾或双胞胎残疾,再婚前一方最多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后随前配偶无子女,再婚后只有一个残疾子女,婚后经鉴定不孕症后收养子女并怀孕,独生子女家庭,在特殊工作岗位连续五年以上且只有一个子女,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女孩,归国华侨或内地定居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根据个人情况,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看下有没有比较符合你的情况哦,如果有其中一种的话是可以再生一胎的。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这些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多胞胎且有残疾,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再婚夫妻中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但离婚时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残疾子女,夫妻双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但经鉴定患不孕症后依法收养子女并怀孕,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从事特定工作岗位连续五年以上且只有一个子女,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且只生育一个女孩,夫妻双方为归国华侨或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等。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您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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