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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再婚前有一个儿子,再婚后,双方无子女,现在男方去世了,男方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释义
    如果男方去世前留有遗嘱,遗嘱中所述的遗产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对于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男方未留遗嘱,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男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他的父母、现任妻子以及与前妻的儿子。
    如果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的,直接认定为遗产。如果财产属于男方和现任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其中的一半为男方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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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