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
释义 |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有小孩不算事实婚姻。我国已无事实婚姻,需办理结婚登记或补办。原因包括传统习俗、登记不方便、制度不健全、搭车收费和法制宣传不足。事实婚姻需满足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和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等条件。实质要件包括法定婚龄、自愿结婚、无配偶或近亲关系、无不宜结婚疾病。《民法典》规定未登记需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一、有小孩没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无结婚证有小孩不算事实婚姻。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补办结婚登记。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结婚证且有小孩的情况并不构成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为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当事人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补办结婚登记。尽管传统习俗、登记不便、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可能导致一些人选择非法同居,但法律要求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自愿结婚、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或旁系血亲、未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实质要件,才能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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