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5年。以西安为例。 法律依据: 《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第九条 西安市 D、E 类人才认定书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内 如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收回人才认 定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的; (三)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的; (四)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因前款第(一)、(二)项 情形取消资格的,不再受理其人才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