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关家用车三包规定的法律条文: 1.同一故障修理超过五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五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法律客观: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