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2、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3、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见的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 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时,除了掌握其特征及其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能将合理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2、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3、不能将不可避免的结果认定为因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