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全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30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20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如上所述,全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最新版的相关内容就是这样了。从这些津贴标准来看,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她们的津贴越高,但是这也是适应当地状况的一种表现。在这里要提醒广大户外劳动者,如果企业以提供饮品、点心等形式代替津贴的发放这是违法的,是不为法律所允许的,您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投诉企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