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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温费发放月份
释义
    各地不一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室内不能降低至33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一、高温补贴发放月
    1、于各省夏季天气及最高温度不同,不同省份间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例如: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和标准并不一致。
    3、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二、高温费是哪几个月发放
    1、上海:高温费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以上)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2、深圳: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3、浙江: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十条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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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4: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