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维修基金不是每年都要交,而是一次性收取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 公共维修基金不可以逾期以及拒不缴纳,这对于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是非常不利的。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对住宅公共部分以及住宅区域内公共区域进行修缮维护,所缴纳资金必须保证公共透明,绝不可以挪作其它用处。业主需要对公共维修基金及时缴纳,其所有权归购房的业主所有,由房屋开发商代为收取,受房屋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督。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所在地公共区域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这对于维护住宅的公共区域的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按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1、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2、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 3、针对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