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打伤人的,如果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暴力造成当事人受伤,警察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还可以要求警察所在的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