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普通公民不能办持枪证。只有以下人员才可以持枪,普通公民不能持枪,也不能办理持枪证: 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二、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三、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五、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六、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枪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