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学校宿舍摔了学校需要负责。作为教育机构不仅负有教书育人的责任,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是负有善良管理人的管理义务。学生在宿舍内摔伤的,如果学校在校舍管理是存在明显疏漏造成学生摔伤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