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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不合格处罚标准
释义
    一、食品不合格处罚标准
    食品不合格处罚标准如下:
    1、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①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荆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食品不合格的意思是什么
    食品不合格的意思是指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指标值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标签上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等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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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