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食品储存条件不够可以处罚么?
释义
    食品储存条件不够可以处罚,对于贮存条件,不同的食品标注的不一,例如有:常温下保存、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低温冷藏保存、保存于阴凉干燥处等等。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未标明贮存条件的行为。
    一、先进先出方案
    先进先出是干存储库最高效利用的方法。已经存储在仓库的食品肯定不会比刚入库时的好,且品质可能还会继续下降。因此有以下方案
    1.物料进仓都有合格检验标识的,把标识做成12种颜色,每个月使用一种颜色,当一堆同样物料在一起时就知道谁先进来谁后进来了。
    2.物料进仓摆放时注意后进来的放在先进来的后面,用完前面的再将后面的推到前面,周而复始。
    3.同种物料进仓时都编批号,发货时电脑里调出时间最早的批号,按批号取货。
    二、关于各类食品的温度情况
    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需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控制在-18°C(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0~ 13°C ,鲜蛋应存放在0~ 1°C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 ,并保持地面清洁对常温预包装食品而言,尽量将温度控制在10-21℃,且在这范围温度越低,对产品越有好处。对于大多数食品来说,温度每增加10℃,其存储寿命会降低一半。低温存储可以降低食品呼吸活动
    三、合适的湿度
    存储库最理想的湿度要求是不超过15%。尽可能保持产品原有的包装,因为多数食品的包装设计的要求就是在温湿度不好的情况下,在保质期内仍然可以保持良好的状态。例如,使用纸板箱可以防止罐装或玻璃装产品的破损。如果原有的包装不适用,建议将产品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一方面这可以有效的防止虫鼠害污染或其它的污染,更高层次可以降低食品被氧化造成品质下降的风险。
    四、食品存放原则
    食品的存放,离地至少15cm,离墙至少45cm。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容器与接触面温差导致冷凝水的形成,同时也方便设施的清洁及虫鼠害的控制。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现由于其它原因出现贪腐变质、酸败、生虫、变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进行加工。
    五、杜绝虫害
    要杜绝仓库害虫的来源,必须加强人库验收,对易虫蛀货物的原材料与包装物进行杀虫、防虫处理。将货物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入库、隔离存放。在货物储存期间,定期对易染虫害的货物进行检查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做好日常的清洁卫生,铲除库区周围的杂草,清除附近沟渠污水,彻底清理仓具和密封库房内外缝隙、孔洞等,同时辅以药剂进行空库消毒,在距离库房四周一米范围内用药剂喷洒防虫线,以有效杜绝害虫的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