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购房合同能办理房产证吗 |
释义 | 有购房合同能办房产证,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即如果购买期房,在收房之后90天内就可以办理下来;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在合同签订完90天内也可以办理。 但是现在需审批签字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每周五天,而且开发商一般都会等到商品房基本售完之后才会统一办理,所以会慢一些,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在交房180左右会办理下来。 一、开发商迟期办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期限 办理房产证有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以合同约定的期限为主,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商品房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商品房竣工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为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2、根据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登记需要6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当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订、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时,房产证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规定和程序不同,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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