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能否随意泄露给他人?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解决方式及个人信息保护。购房者可作废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工本费;或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申请注销合同并重新签订,支付费用;若已办理按揭,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质押新合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需合法获取并确保信息安全,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传输、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能拍给别人,但应注意合同中隐私信息的保护。购房合同上包括个人房屋产权的确认信息、房屋的具体地址、建造年代及结构、户主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信息泄露可能造成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的传送;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涉及虚假案件事故;不法公司诈骗等。 购房合同丢失解决方式如下: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结语 购房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但在转让时需要注意保护其中的隐私信息。个人房屋产权、地址、建造年代、户主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各种问题,如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冒名办卡、虚假案件和诈骗等。如果购房合同丢失,解决方式根据情况而定,包括作废合同并重新签订、刊登声明作废并重新签订,以及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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