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确该商品房所有权属于丈夫还是妻子,如果是丈夫则妻子无权要求对其房屋进行分割,而丈夫归还装修费用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妻子和其家人用婚前个人的财产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是以双方结婚后长期使用该房屋为目的的,妻子及其家人对该房屋的装修是一种添附行为。该房屋因为装修而增值,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因妻子的装修而获利,已实际占有了出资装修部分的所有权。丈夫对装修费用适当返回是理所应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