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校是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的,学校没有处罚权,可以教育但是罚款就属于违法了,不管出于什么情况下学校都没有权力去罚款,如果他们强制性罚款,可以向上级部门反应。老师罚学生钱是违法行为。老师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不是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老师也不是立法机构的代表,更无权设立罚款标准。总之,老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才能制定带有罚款性质的行政处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