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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之前买的房子可以退税的吗
释义
    房子退税政策是:购房时适用税率错误的,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可以退税;购房合同房屋面积大于产权证房屋面积的,凭房屋产权证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以退税;房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享受拆迁优惠的,可以退税。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买的房子没有过户,之前的房主去世了
    法律分析:如果在购买了房子之后还没有来得及过户房主就去世了,那么房子应当由死者的继承人先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在取得继承权之后再和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拒绝办理当事人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之前的房主过世了
    房东在办理过户前去世了,买房人可以凭借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及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法院起诉或申请公证,然后凭借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到房管局进行过户登记。有继承人继承的,也可以先由继承人继承后,再让继承人为其办理过户手续。有争议的,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买的房子可以退还吗?房子还没交房
    买了房还没交房可不可以退,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需要双方协商自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可以退房;2、如果双方没有协调好,购房网签后不可以退房。退房需要哪些条件退房条件如下: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贷款买的房子未还清贷款房子可以买卖吗
    买卖可以,但是在办理过户时房产一定要办完解押手续。也就是说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自行筹集资金或以买方部分购房款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办完提前还款、房产解押手续后,买卖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购买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产权,以房产作抵押,以房产做担保。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不过预告登记之后,卖房人是可以继续出租房屋获得收益的。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保障买房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卖房人的权益。
    房子退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产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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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