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休渔期公布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福建省的休渔海域以北纬26度30分为界分为两块,休渔截止时间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第一条 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 (一)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二) 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三) 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四) 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五) 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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