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是可以补办的,补办丢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基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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